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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1-09-18    来源:学校办公室     供稿:    浏览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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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
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京教函2021447)要求,现将学校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填报要求

2021年起,教育部全面升级改造、启用了教育统计数据联网直报系统,并修订完善了部分调查表表式、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。

1.按照《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》中的指标解释、填报说明和联网直报有关要求,根据《北方工业大学各单位教育事业统计填报范围》,填报相应的统计报表(上述材料会以电子版形式发至各单位)。

2.参照《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核查指标》(见附件1),在上级反馈填报数据的校验结果后,相关部门填写《北方工业大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数据核查结果说明》(见附件2)。

3.统计报表的时点指标为202191日。时期指标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。

二、时间要求

923日前,请将《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填报人员登记表》(见附件3)的纸质版(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)和电子版报送到学校办公室。

1018日前,请各单位将统计报表的纸质版(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)和电子版报送到学校办公室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要全面准确理解各项报表和指标内涵,严把质量关,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。

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统计数据质量的第一责任人,统筹安排好本单位教育统计工作。填报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及时、准确、规范的做好统计报表各项工作。

联系人:钱老师(88802996

地点:敦品楼321

邮箱:qdh@ncut.edu.cn


附件:

1.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核查指标

2.北方工业大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数据核查结果说明

3.北方工业大学2021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填报人员登记表

 

学校办公室

202191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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