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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3年信息化项目申报及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2-06-27    来源: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     供稿:    浏览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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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党政部门、教辅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《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》(京教信〔20212号)及市教委有关规定,根据《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化专项管理办法》(校发〔202139号),现启动2023年信息化项目立项申报及信息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信息化项目必须履行项目申报、专家评审、立项、经费落实、项目招标、项目实施、验收评估、使用管理与维护、绩效考评等全流程管理工作。

2.申报单位应在《北京教育信息化“十四五”规划》和学校信息化规划的整体框架下,结合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现状梳理相关需求,编制本单位信息化项目申报材料。项目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最新模板填写,并提供项目支撑材料。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、项目经费预算表,共性基础设施能力需求确认表,项目申报材料模板请参考【附件(4)中的附件(789)】。项目支撑材料包括项目立项依据或辅助说明材料(如协议采购网站相关产品截图、三家及以上厂商或公司报价等)。

3.各申报单位要编制2023-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,包括实现路径、重点项目设计、年度实施计划、项目清单以及配套实施策略等申报材料,材料内容应与本单位未来3-5年信息化规划和顶层设计方案中的建设方向一致,未列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申报信息化项目。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考【附件(5)】。

4.各单位往年已执行的信息化项目,请及时开展验收工作,并在完成项目验收后进行验收报备和投入运行使用申请,未投入运行的项目不得进行升级改造。需提交的材料请参考【附件(4)中的附件(14)】。

2023年规划备案相关材料请于2022715日前提交,2023年信息化项目申报材料请于2022815日前提交,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h@ncut.edu.cn,纸质版交至敦品楼139,联系人:陈老师 联系电话:88802930


附件:

1.北京教育信息化“十四五”规划

2.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

3.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(校发〔2021〕39号)

4.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细则附件

5.2023-2025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模板

 

 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

202262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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